說到廣告,我想對於接收廣告的那一方來說,恐怕浮上來的第一印象都是負面的,通常都會覺得廣告的存在製造困擾,好比說在手機上滑讀文章時,中間就給你來個大大的一面廣告,或者讀到一半突然整個螢幕被廣告佔據,有的還會強迫使用者觀看一定的時間才可以關閉,更惹人厭的還有故意將關閉的按鈕做得很難察覺,甚至誤導使用者去點到另一個連結。而在社群軟體上,也常常看到廣告插入,偶爾出現一兩個廣告也就算了,有時會發生同樣的廣告不斷地重複跳出的現象,讓人因為氾濫而產生厭煩。
回頭想想廣告的目的,其實就是兩層目的:
第一,讓潛在消費者得知有這樣的產品存在。
第二,說服潛在消費者購買產品。
如果單從這兩層目的來看,我並不排斥廣告,說穿了,廣告其實就是試圖媒合產品和消費者,讓使用者可以得知有某產品的存在,而這產品能解決自己的需求,或者提高生活水準,製造愉悅體驗。如果我接收到的廣告,能夠讓我看到對我有幫助,或者讓我感興趣的商品,那我不但不排斥廣告,甚至歡迎廠商提供這些有用的資訊供我參考。
像是有一種訊息我就不是那麼排斥,雖然這些訊息能不能稱之為廣告可能有討論空間,那就是有些購物平台的推薦系統,這些推薦系統會根據使用者過去的購物習慣,以及該產品的消費者特性,來推薦消費者參考其他可能感興趣的相關產品,這種如果做得好,對我來說是挺有用的資訊,有時候甚至會讓我容易腦波弱想要多消費一點。
但這也就是說,廣告必須要能投放給真的感興趣的使用者,而且內容也必須符合產品真正的內容,再來還有很重要的一點,不能在呈現廣告時破壞使用者當下的感受。
很多廣告之所以會惹人厭,都是因為犯了上述的問題。好比說,我在社群軟體看到的廣告,八九成根本就不是我會感興趣的產品,但偏偏有時候這類廣告又相當洗版。現在的社群軟體都會蒐集使用者的瀏覽行為,並且依據演算法來決定呈現出來的內容,但挺有趣的是,這些社群軟在這方面體顯然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。
差勁的廣告投放,對使用者造成了很大的困擾,對販售方也沒有什麼好處,畢竟如果廣告投給了根本不會考慮自己產品的消費者,那根本也達不到促進消費的目的,這些廣告費用也就成了一種浪費,最後只有提供廣告服務的平台獲利。甚至,如果廣告太過氾濫,破壞使用者的體驗超過某個程度,對平台本身也不見得是好事,短期內賺了更多廣告費,但長期下來卻會持續流失使用者。